法院:柔性执行探视受阻纠纷案
2025-04-22 18:09   浏览人次:

  本报讯 (李佳佳) 近日,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因探视受阻引发纠纷案中,通过柔性执行呵护了美好亲情。
  申请人张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他们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负担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调解协议生效后,男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但女方对男方的探视要求却多次推诿、拒绝。男方一气之下拒付抚养费,并以女方未履行协助探视义务为由申请强制执行。
  县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引导双方设身处地为子女着想,探视可以抚慰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造成的伤害,有助于让他们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同时从法理上进行劝导,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在该院“小海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男方如愿与孩子见面,并就探视时间及抚养费支付事项与女方达成一致意见。探视过程气氛和谐融洽,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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