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支持对象
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养殖密集区的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运转站)。
二、项目支持内容
支持配套完善、改造提升臭气减控以及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设备。
(一)收集环节:支持刮粪板、传送带等机械清粪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二)处理环节:支持堆粪场、贮存池的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腐熟发酵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臭气控制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三)利用环节:支持运粪车的购置、更新,粪污输送管网的建设及动力泵等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
三、参考补助标准
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入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项目储备的,要建设主体明确,前期工作成熟,如需土地、环评等手续的,应事先完成。
(二)原则上,同一主体在同一年度不能重复申请项目储备。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站
联系方式:0515-8428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