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以来,我县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立足“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体制机制优势,以推进项目帮办代办,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为重点,全面提升审批便民化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优化发展。
强化组织推进,变企业客商“自己跑”为“我来办”。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县作风办组织18家镇(区、街道)、园区和19家审批职能部门召开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制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的实施办法》,构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面完善项目帮办代办快办服务机制。各镇(区、街道)、各部门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的同时,签订项目代办服务协议,在2个工作日内报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由县行政审批局逐项目建档立卡,全程督办,并对每个签订代办协议的投资建设项目都组建一个项目代办专班,致力变“企业跑”为“我来办”。
精减事项环节,变项目审批“走弯路”为“跑直道”。对所有事项的承诺时限进一步压降,切实将“3550”工作目标贯穿于项目代办工作始终。定期开展审批和许可事项及证明材料核查工作,重点对企业设立和投资建设项目办事流程进行梳理再造,对8个流程进行了优化,合并了4个环节,取消精简各类申报材料79件。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对用地规划许可、用土批准书、工程规划许可等事项督促各相关部门将环评后置落实到位。集成项目审批政策规定、流程方法,编印《项目审批服务一本通》;举办代办帮办人员业务集中培训,根据项目特点、部门职责开展专场培训,全面提升帮办代办人员业务水平。
突出矛盾协调,变帮办代办“形式化”为“求实效”。定期召开全县项目代办工作联席会议,对所有实行代办服务的项目实行一项一档管理,挂图作战,实时紧盯项目审批进展,重点督查协调不力、不快事项,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审批高效快捷。突出研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已组织各种协商协调会15次,协调解决各类项目疑难问题18个。对确实不能审批的项目,在制度上明确由相应审批职能部门依法出具不予许可(审批)决定书,不得以口头答复代替法律文书,进而在法律责任的层面上强化项目审批工作人员的职责,杜绝项目审批中的推诿扯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