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创新公卫服务资金管理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制度,通过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不断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贴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600万元。
  该局按照国家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要求,以及县出台的《滨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保障标准从去年的65元提高到75元。实行“定额预付、绩效继付”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并根据各镇(区、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和考核结果,按季度拨付相关经费,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不低于40%的经费补助到村级,村级经费由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发放。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该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账管理,主要安排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14项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